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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丨以法典之名 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6-03-17来源:

3月5日,备受瞩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用法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迈入新阶段。

3 月 9 日,《人民政协报》以《以法典之名 护绿水青山》为题,专访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深入解读法典深远意义、亮点与影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建工修复公司副总经理李书鹏结合环保行业实践,分享了专业观点与深刻见解。

 

以法典之名 护绿水青山

3月5日,备受瞩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法典)正式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用法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迈入新阶段。它的出台有何深远意义?其中蕴含着哪些亮点?又将如何改变你我的生活?带着这些问题,本报邀请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进行深入解读。

一部彰显“决心与意志”的法典

谈及法典编纂的意义,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决心”与“意志”。

在全国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首席科学家高吉喜看来,首要目的是为完善生态环保法治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但其影响和意义远不止于此。

这位在生态环境领域深耕40余年的科研工作者,亲历并见证了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诸多里程碑。他认为,这部法典的编纂,将生态环境法律从“分散立法”到“系统集成”,“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和意志;既是向国际社会展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宣言,也是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和民生生态福祉的承诺。”

在这部体量庞大的法典中,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将目光投向了“绿色低碳发展”的独立成编。高吉喜认为,这回应了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表明法典编纂的视野已从传统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扩展到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不仅是法律文本的创新,更体现了中国坚定走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道路的坚定选择;体现了对公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全球负责的大国担当。”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则看到了这部法典承载的“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愿景”。他认为,法典将生态环境监管“四个统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经过实践检验的改革成果纳入其中,通过制度法典化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真正落地生根、长效运行。

既具操作性又具前瞻性

对于基层生态环境工作者而言,法典的意义在于切实解决现实中的“痛点”。过去,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虽有30多部法律,却像“散落的珍珠”,实际执行中,存在标准衔接不畅、责任界定模糊等问题,让基层执法人员左右为难,也给生态治理带来不少堵点难点。而此次法典的编纂,正是通过系统整合、集成升华,突出了“全链条系统治理”。

作为一名长期奋战在环境治理一线的从业者,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书鹏特别注意到法典对“风险管控”原则的强调。“过去我们更多地是在做末端治理,等土壤污染了再去修复,成本高、周期长。”他解释说,法典强调全过程风险管控,构建了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闭环模式。“这将推动环境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是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

高吉喜注意到,法典“重视空间管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如明确提出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保护地体系等。同时,也强调加强资源的合理利用,以最大限度发挥自然资源的价值等。

余国东分享说,从基层生态治理实践来看,最期待法典能成为破解治理痛点的“金钥匙”。比如在一些地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曾是一个薄弱环节,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与权威性。而本次法典草案强化了对这类机构的监管规范,“回应了实践急需,为筑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防线提供了明确遵循。”

一部“有温度”的法典

一部好的法律,不仅要胸怀“国之大者”,也要心系民生。在这一点上,法典赢得了委员们“有温度”的评价。

全国政协委员、首创环保集团副总经理黄绵松在研读法典时,最大的感受是它“既保持了作为国家基本法典应有的宏大视野,又精准地回应了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细微关切。这部法典是保障我们环境权益最坚实的靠山。”

法典中的许多条款,正是对“家门口”问题的有力回应。黄绵松举例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异味、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法典专章规定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这意味着,以后再遇到此类问题,我们不仅能从道德上劝说,还能从法律上维权。”

更让黄绵松感动的是那些细节:从秸秆焚烧不搞一刀切、兼顾环保与农民生计,到赋予企业信用修复机会,再到对个人违法处置垃圾的罚款与单位相区分。“这些细节说明,立法者在制定规则时,充分考虑到了行为的合理性、主体的差异性,真正做到了过罚相当、科学精准。”

在李书鹏看来,法典的编纂过程本身就是“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它不是“闭门造车”,而是一次“开门立法”——编纂过程中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智慧。

李书鹏清晰记得,在征求意见阶段,他所在的行业内对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修复责任的认定、修复标准的衔接等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议,这些在草案完善过程中也得到了体现。他认为,“这种问计于民、汇聚民智的做法,让协商民主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真正实现了‘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在采访尾声,委员们一致提到,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出台,只是生态法治建设的“一大步”,法典的生命力,最终要体现在每一次的执行、每一次的落地中。

余国东的心愿,恰恰道出了委员们的共同心声——希望这部承载着生态文明决心的法典,能化身为基层执法的“操作手册”、企业合规的“行为指南”、公众参与的“权利保障书”,成为守护绿水青山、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最坚实法治屏障。

来源:人民政协报记者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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