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arch

  • ENGLISH
  •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文化理念 员工关怀 社会责任 荣誉展示
  • 业务领域
    场地修复 地下水修复 矿山修复 农田改良及修复 水体修复 技术咨询服务
  • 服务案例
    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价 修复设计及工程实施 环境综合服务
  • 科技创新
    核心技术体系 国家工程实验室 重大科研课题 重要科研奖项
  •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动态 媒体聚焦 土壤专委会
  • 党的建设
    党建引领 群团共建
  • 投资者关系
  • 联系我们
    招贤纳士 联系方式
企业新闻 行业动态 媒体聚焦 土壤专委会
新闻中心
BCEER>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环保部:海河水污染防治考核为差

时间:2015-10-29来源:北京建工

 环保部近日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截至2014年底,《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55.3%,77.2%的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淮河流域山东、安徽、江苏,海河流域山东,辽河流域辽宁、内蒙古,松花江流域内蒙古、黑龙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贵州、四川、重庆,黄河中上游河南、青海,长江中下游广西、河南、上海、江苏、湖南、江西、安徽考核结果为好;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湖北省考核结果为差。

对流域考核不及格省份中水质得分最低、不及格控制单元覆盖全行政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环境保护部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直至其所在省份通过下一年度流域考核后解除限批。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实施。二是加强总磷控制。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研究将总磷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三是开展“十三五”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地方做好规划项目筛选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四是严格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 友情链接
  • > 北京建工集团
  • >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版权所有©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京ICP备080019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