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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时间:2023-04-19来源:
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黄河保护法是中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此前,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共11章、122条。
 
法律明确,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实行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系统治理;国家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樟林认为,黄河保护法的出台与施行,是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又一标志性举措,对于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黄河长期以来“体弱多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不到长江的7%,且生态脆弱,上游的高原冰川、中游的黄土高原、下游的黄河三角洲等极易发生退化。环境污染也积重较深,水质总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潘家华说,黄河保护法以水为核心、河为纽带、流域为基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保护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律以黄河流域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性、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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