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给我一杯放心水,换我子孙不伤悲……”一首由《忘情水》改编的《放心水》在网络上传唱,网友呼吁大家共同关注环保,为子孙留下“放心水”。
春节期间,有微博爆料称,在山东潍坊,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逃避监管,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山东是造纸和化工行业大省,潜在的排污需求较大,如果地下排污属实,对潍坊当地及山东省的影响将极为深远。从全国来看,半数以上城市的地下水已遭受严重污染,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排查715家企业未发现问题
2月15日,针对“网友称听闻潍坊市许多化工厂、酒精厂、造纸厂发明新的排污方法,将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1000多米的水层,将地下水彻底污染”一事,潍坊市环保局下发《关于对网民爆料潍坊许多企业将污水注入地下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对帖文涉及的内容,要采取在线监控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一进行排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镇村周边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等要作为排查重点;若发现有偷排废水的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潍坊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实施全面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区域、镇村周边企业重点排查,成立5个督导组,对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排查,同时公布实施有奖举报办法,对发现举报用高压水泵向地下排污的情况,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10万元,对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的有功人员奖励1万元。截至17日,潍坊市共排查715家企业,未发现微博所爆料问题。
“有关网传‘潍坊市有关企业非法排污导致地下水源污染’一事,山东省环保厅已于2月17日正式对外公开了相关意见和态度。”山东省环保厅宣传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潍坊市共有50余座污水处理厂,规模在全国同级城市少见,网传‘潍坊市有关企业非法排污导致地下水源污染’应该不会是事实。”山东省潍坊市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
企业非法排污究竟为哪般
“企业非法排污导致地下水源污染一事”一时间引起人们的强烈关注,涉及相关的“癌症村”等社会问题也相继浮出水面。我国一些河流、湖泊、近海水域及野生动物和人体中已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局部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内分泌干扰物质浓度高于国际水平,多地方出现饮用水危机,这样的做法到底会对地下水造成怎样程度的污染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通常讲的深井灌注是将废物废水压注到与地下水层隔绝的地下,如果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允许,并且技术处理得当,一般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有些国家采用此法来处置废物废水,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章。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由于这种深井灌注法成本高,对技术要求高,因此山东等地的情况应该是浅井压注或渗漏污水,其深度远小于1000米,这样的话,就会污染到深度在几十到几百米的地下水层。由于地下水的流速极慢,加之土壤的吸附和解吸作用,地下水的自净能力很弱,一旦被污染,污染物将长期存在。受到污染的地下水被抽取使用或者流入下游的地表水,就会给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如果文章报道属实,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和对地下水污染危害意识的缺乏应是驱动企业选择如此错误做法的主要原因。”高胜达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企业向地下排放污水,显然比向地表排污更隐蔽。即便被发现,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也难以对排污企业伤筋动骨。高胜达表示:“我国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污染了地下水就要予以治理修复,也没有如何修复以及修复标准的规定,相应的污染责任和赔偿法规也缺失。”
利益使然,故意非法排放,以减少污水处理费用,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而是触犯了法律。由于地下水污染的隐蔽性和延时性,直到近两年,我国才对其有了一定认识。国家层面体现在2011年颁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但是目前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体系仍然没有建立起来,最近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对地下水污染只字未提。
预防为主修复并行
据有关部门对我国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仅为3%。
“除了认识和意识问题,长期粗放式的经济发展和管理是造成地下水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当前我们并没有把地下水当成一种宝贵的自然资源加以合理利用和保护。”高胜达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如是说。
一旦地下水被污染,治理修复耗时耗资巨大。虽然有一些实用有效的地下水修复方法,一些国家也成功修复过很多被污染的地下水,但是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地下水污染防治中“防”依旧是重点。要把地下水作为国家和地区的战略储备资源保护起来,一旦地表水源出现污染问题或者发生干旱,就可以启用地下水源。如果地下水遭受污染,届时我们将无水可用。
高胜达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说:“重视饮用水源无可厚非,但是忽视非饮用水源的地下水将会付出代价,因为今天的非饮用水源并不等于今后也是。而且,如果不能解决预防和减排问题,地下水修复的效果也很难保证,应该尽可能做到‘预防为主,修复并行’。最近上海宣布把地下水资源作为战略储备资源,可以说在地下水保护方面,上海率先作出了表率。”
目前,我国的地下水修复刚刚起步,公开报道的地下水治理修复仅有北京、常州各一例。常州采用的是将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处理。华北平原地下水修复示范试点已经启动,但是离真正的修复阶段还有一段距离。另外,记者从中国环境修复网数据库了解到另外三项地下水修复工程实例:山东某饮用水源地下水石油类污染场地治理;北京建工修复在华北的某地下水铬污染场地;华东的某地下水氯化溶剂污染场地修复。
“对于地下水治理修复,我国在修复技术、产业支撑能力、金融服务等方面还相当薄弱。除此之外,当前最大的问题在于对调查的不重视或者调查不充分,建立在不完整调查结果基础上的修复很难有效。”高胜达随后补充说,调查技术的落后也阻碍了修复的实施,钻探建地下水监测井和采样不仅是地下水监测的主要手段,也是污染治理修复的依据来源,我国应在钻探和采样技术上有所突破。
与我国相比,发达国家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已有40余年,而且地下水修复往往和土壤修复一并考虑,而不是通常我们理解的把地表水和地下水相提并论。最为突出的是美国的超级基金法,即美国对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的专项法律,它出台的意义和影响是深远的,得到了从生产企业到民众的广泛关注。在其出台之前,美国同我国目前现状类似,之前颁布实施的固废法、清洁大气法、清洁水法等法律并没有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上起到显著作用,而超级基金法改变了几乎每个社会阶层的行为,让他们意识到忽视环境的结果和惩罚,极大提升了全社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保护的意识,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的自觉性也极大增强。
“尽快制定土壤和地下水保护相关法律是加快和有效治理地下水污染的根本保障。”高胜达表示,“此外,要尽快建立地下水污染的管理制度和机构,强化日常对地下水监管,比如对于打井建井和灌注物质到地下等活动要有登记和管理制度,而不是谁都可以任意打井、建井和向井内灌注物质,包括灌注污水或者修复地下水的药剂等。”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