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气、水、固废污染治理后,土壤环保和综合治理成为又一个环保热点。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工作安排》还明确,要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并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
中国是全球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早在2006年,据不完全调查,中国受污染的耕地就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土壤定期检测必不可少
《工作安排》指出,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
业内人士表示,定期监测非常有必要。“污染物进入土壤后,会在当地水文地质等因素的作用下发生迁移,如果不断有新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就会造成并加重污染及扩散,增大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土壤污染”概念,现在从国家层面提出要定期监测,因此各相关工矿企业不得不认真对待。
高胜达指出,定期监测制度是保护土壤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这其中还有别于传统环保末端达标的概念,因为达标排放重金属和有机物等同样会造成土壤污染,《工作安排》里的‘限期予以治理’不仅仅是达标排放的问题,而是土壤甚至地下水修复,从这一点讲,其意义是深远的。”
专家指出,定期监测要真正发挥实效,其中的关键是对是否“造成污染”的判断,这就有赖于国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来辨别何种程度污染的土壤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乃至修复。
修复有主次 针对性应急预案更需
《工作安排》中指出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既然要保护土壤,为何要划分优先区域呢?
专家指出,我国经历了30多年的快速工业化,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得到重视却是最近几年的事,这些历史原因使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同时,未来工业化的继续推进对土壤环境的压力会不断加大,因此,要采取预防保护和治理两手抓的方针。“在保护的同时,要兼顾经济发展,合理利用环境,所以保护必须先分清主次,对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区域和类型土壤,要优先保护。这就是确定优先区域的意义所在。”高胜达直言。
高胜达强调,粮食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耕地若受到污染,生产的农产品就可能不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若受到污染,庞大人群的饮用水安全将受到威胁。“因此,优先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政府关注民生的体现。”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对污染较为敏感的生态区域也应该逐步纳入重点保护的范畴。
《安排》指出,要加快制定省级、地市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而对于如何建立应急预警体系,高胜达指出,在现行环境应急能力的基础上,要尽快强化对土壤地下水污染以及危害的理解,建立包括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相应能力建设在内的土壤环境预警体系,特别要加强监测网络和典型土壤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的研究。
治理需建立完整信息库
在《工作安排》中,国家提出了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的目标。其中,首要目标即为摸清污染家底,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不难看出,《工作安排》以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为主,治理为辅。”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对记者分析,这是符合科学规律的。只有调查清楚,监测到位,在治理上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要从法律法规层面确立污染场地数据库的重要性,这样不仅使得环保部门能够从机构、人员、经费得到保证,而且工作能够有据可依地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顺利开展。”高胜达强调。
对于信息库应该包含什么内容,高胜达透露,污染场地除了数量之外,还应具体到场地类型。“政府要把重点放在生产、储存、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场地、历史遗留的工矿场地、正在搬迁和拟搬迁的场地、重污染生产企业场地等,开展相应排查或者场地调查,并实行动态管理。”他指出,还要以公众参与促进污染场地数据库的不断完善。
土壤治理之路仍任重道远
“相比2012年10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此次的工作安排更加详细,还新增了一些内容,内容更加充实,保护和治理目标、时限都更加明确。这是我国土壤环境和公众健康的福音,也是土壤修复产业的重大利好。随着各项工作部署逐步落实,土壤环境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土壤修复市场将迎来更大的机遇,土壤修复行业也将逐步走上规范的轨道。”高胜达坦言。
“具体来说,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怎么操作,相关的配套政策还在制定当中。”环保部相关官员介绍。
“《工作方案》提出要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土壤环保的法制化与清晰化。”王凤春介绍,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还在准备阶段,能否列入下一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可能要等到下半年才能知道。
此外,也有专家指出,虽然国家已经另行发布《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但是土壤和地下水不宜分割,《工作安排》可在这方面进行完善。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