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海市环保局获悉,乌海蓝星玻璃有限公司原厂区场地修复工程日前正式竣工并通过验收,这也是我区首例竣工并通过验收的搬迁企业遗留场地污染源调查评估及修复工程。
2011年,乌海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再利用过程中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谁污染谁治理”,落实污染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监督关闭、搬迁企业对原址土壤和地下水受污染的程度进行监测和评估,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对污染场地土壤进行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未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并进行修复的,不得进行开发利用。按照乌海市环保部门要求,乌海蓝星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项目工作。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技术修复治理,可以按照用地功能进行下一步土地开发利用。
来源: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