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环境保护部在京召开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干杰指出,土壤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当代人,而且关系子孙后代的健康。土壤环境保护立法是做好一切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责任的客观需要。
李干杰强调,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风险管控、确保安全”的指导思想。必须把握立法定位,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土壤环境安全;进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确保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通过法律的制定出台,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研究成果和工作基础,借鉴国外经验,勇于开拓创新,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
目前,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立了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等部门参加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由环境法和土壤环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初步形成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草案)。
来源:中国环境报